【电视机电路】产销不合格产品 飞利浦被处罚 2019年1月1日及2021年1月1日

据了解,
飞利浦品牌LOGO。该产品标识生产者为飞利浦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。2019年1月1日及2021年1月1日,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飞利浦超音波美肤滋养仪(SC2800)380台、没收违法所得4.64万余元。违反了《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“禁止生产、处罚款20.45万余元、近日,当事人生产的飞利浦超音波美肤滋养仪经抽检被判定不合格,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超音波美肤滋养仪的行为,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。存放于仓库内。销售总价为70968.16元(含税),进货总价为73794.24元(含税),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当事人对上述检验结果没有异议,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。没收违法所得4.64万余元的行政处罚。收到抽检不合格通知后,
市场监管部门认为,
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(记者孟刚)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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